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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科学系成人教育学生考勤制度
2015-07-07 14:56  

计算机科学系成人教育学生考勤制度  

一、学生在报到注册时必须认真填写自己详细信息,常用联系电话在毕业之前不得更换。学生应该在每次面授之前主动更系部联系,班主任不再电话通知。  

二、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成教处、系部统一安排、组织的一切活动。学生上课、自习都应实行考勤。因故不能参加者,必须请假。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,或超过假期者,一律以旷课论处。对旷课学生,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  

三、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应予考勤的活动时,必须请假。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,送系办公室备查;三天以上一周以内,由班主任签注意见、系分管领导批准;一周以上一月以内,由班主任、系分管领导签注意见,报成教处批准,请假条交班长登记。请假期满,及时销假。若要续假,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。  

四、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,经批准后始为有效。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,不得事后补假。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。请病假者须有校医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。经批准公假者,应持有关证明到系办公室登记。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,事后三天内凭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。一般情况下,凡通过电报、书信、代人请假者,一律不准。  

五、学生因事、因病缺课超过一学期的三分之一者,由系成教负责人报成教处备查。一学期某课缺课占该课教学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,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。考核成绩按零分记。  

六、考试期间,一般不准请事假,对病假亦应严格审查。凡考试期间请假一律由系分管领导签注意见,成教处长批准。  

七、凡在上课、自习期间,无故迟到、早退(指在5分钟以内)累积五次者,以旷课一学时论处。  

八、自习时间应认真学习,不得做影响他人的事情,如下棋、打扑克等,不得看电影、电视(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的除外),不得放收录音机。  

九、课堂考勤实行"双轨"考勤制度,即在班主任负责考勤的基础上, 再加任课教师课堂考勤制。任课教师负责本课程的课堂考勤工作,检查学生出勤人数,填写《考勤表》,于每门课结束后送交班主任备查。  

十、班主任每次面授结束后将所有考勤记录上报系分管领导、成教处。  

十一、本规定由计算机科学系负责解释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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