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教务处
(2016)50号
关于安排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
相关系:
为保证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有序开展,根据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规定》(学术委字〔2014〕6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就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做出如下安排:
一、准备工作
2016-2017学年夏学期第3周完成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准备工作。成立系级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委员会和系级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委员会。召开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动员会和论文写作专题讲座,解读学校有关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规定、要求、资料填写规范和论文写作要点等。
二、选题和开题
2016-2017学年夏学期第4周完成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选题和开题工作。各院系向学生公布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指南和相关要求,供学生选择并确定选题;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、学术特长提出选题,但须经系级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。为保证毕业论文的学术价值和研究意义,要求50%以上论文选题应来自实验、实践和教育实习环节。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,体现专业特点;难度适中,符合学生实际;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,界定科学、准确。高级职称教师全部参与论文指导,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10人,高级职称指导学生数高于均值2-3人。
汇总后的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一览表》(纸质版和电子版、纸质版要盖系章)于2016-2017学年秋学期第3周周末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(办公楼A113)。完成选题后,严格按照开题程序进行开题工作,填写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开题记录表》,下达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》,落实选题的研究背景、目标、内容、方法、步骤、进度、过程资料填写等工作。提高副教授以上人员指导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比例。
三、中期检查
2016-2017学年春学期第3周对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中期检查。学生填写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中期检查表》,交指导教师批阅;系级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委员会填写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项目表》(纸质版和电子版、纸质版要盖系章)于2016-2017学年春学期第3周周末前报送教务处实践科(办公楼A113)。教务处抽查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进展情况。
四、论文(设计)撰写
2016-2017学年春学期第6周前学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并交指导教师。
五、论文(设计)检测
2016-2017学年春学期第7周在“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”中对所有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检测。检测结果处理另行通知。
六、论文(设计)评阅
2016-2017学年春学期第8周进行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。评阅工作由系级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委员会统筹安排,由指导教师和专家对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评阅,并分别填写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评审表》和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专家评审表》。
七、系级答辩
2016-2017学年春学期第9周组织并完成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答辩工作。学生填写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申请表》,系级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委员会按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程序》组织答辩,填写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记录和成绩表》和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评分表》,审核、确定校级答辩学生名单,并提交相应的材料。
八、校级答辩
2016-2017学年春学期第10周学校按相关规定组织校级答辩。
九、其它
1.学生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中,应根据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及时填写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记录表(学生用表)》。
2.教师在指导学生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中,应根据指导情况及时认真填写《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记录表(教师用表)》。
3.各院系应于2016-2017学年春学期第12周前确定学生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最终成绩评定,完成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和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评审工作。
4.各院系应于2016-2017学年春学期第13周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。
教务处
2016年6月28日